2023-02-08 14:00:28 阅读:
[摘 要]在现代民主政治中,任何政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必须型塑并保持良好形象。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使党的执政形象稳步提升。强化党的自身建设,夯实良好执政形象的存在基础;增厚执政绩效,拓展良好执政形象的成长空间;创新传播方略,促进良好执政形象的公众认同。新时代党在型塑执政形象方面仍需加强自我治理,重视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强调公平正义;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注重互联网条件下的政治社会化。
[关键词]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形象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9)06-0017-08
形象是主体与客体之间一种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具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属性。首先,形象是客体通过一定方式和渠道接受某种信息后,经过加工而形成的对于主体的总体印象。假如没有客体的认知和判断就谈不上形象,故而形象是主观的。就此而言,党的执政形象是公众基于党在执政期间的性状特征、行为方式、执政绩效、精神风貌等形成的对党的整体印象。其次,任何形象都不会凭空产生,必须依附于一定的主体。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的反映和认知,所以形象又是客观的。就此而言,党的执政形象是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对自身的理想信念、作风纪律、能力素质等的整体呈现。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型塑执政形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形象问题不仅是近几年国内学界研究的热点,也是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其内容宽泛,涵盖了党政、媒体、司法、社会组织等各领域。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深度研讨和高度重视正是危机的体现。在信仰危机已成事实的背景下,信任不高、信心不足、信念不牢等问题日益凸显,给执政党带来严峻考验。“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P20),所以“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2]。从这个意义上说,执政党形象处于关键位置,它决定着公众对国家权力体系及相关组织机构的基本态度和总体评价。而循此认知和逻辑展开思考,党的执政形象问题不可避免地成为诸多形象研究中的“元问题”。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形象建设,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一直致力于打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党形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党的形象也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挑战。尤其是改革开放四十年间,我国逐渐从普惠时代转向利益分割时代,从单纯强调经济发展时代转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代,从被动开放时代转向积极主动融入全球化时代。其间,“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3],各种矛盾纠纷也层出不穷,并呈现复杂性、多样性、长期性的特点。凡此种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执政形象。毋庸讳言,在十八大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尽管我国经济社会有了长足进步,但党的执政形象整体上并未同步提升,最典型的莫过于公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不信任。对此,习近平提到“塔西佗陷阱”,即当公权力失去公众信任时无论其言行如何都将被社会予以负面评价,指出 “我们当然没有走到这一步,但存在的问题也不谓不严重,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4](P32-33)。而公众对党的信任度,正是考核和评价党的执政形象的重要指征。
事实上,执政形象如同显示器,反映了某一时期党和民众之间的亲疏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民众对党的认同状况,不仅影响党的自身发展,而且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同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肩负着实施“两步走”发展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任务使命,如何塑造执政形象还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形象和威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仅直接关系党的命运,而且直接关系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民族的命运。”[5](P92)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型塑执政形象的实践进路
由于形象的主体和客体各具特点且处在特定环境中,所以影响形象的因素很多,梳理后基本可以概括为主体、客体、环境及其相互关系。这种概括有助于确立分析执政形象的理论框架,并定标主要变量,即执政党、社会公众、执政绩效。其中,执政党是形象主体,社会公众是形象客体,执政绩效则是关联执政党与社会公众的重要中介。此三者各自独立又互有重叠,分别变化又彼此牵扯,表现为比较复杂的关系。进入新时代以来,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挑战,中国共产党依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政党形象建设的理论方法多管齐下,开展了一系列新探索、新实践,使党的执政形象稳步提升。
(一)强化党的自身建设,夯实良好执政形象的存在基础
“打铁还需自身硬”,良好的执政形象离不开党的自身建设,这既是基础也是保障。“从事实关系来看,政党形象的优劣根本上取决于政党的自身表現”[6]。换言之,执政党的素质、能力在其型塑形象过程中具有决定意义。为此,我们党立足党内实际,固本培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7](P4-5)
第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腐败作为一种令人深恶痛绝的社会现象为害甚巨,尤其当它从组织内部蔓延到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后,不仅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而且损害公共利益,加剧社会矛盾,玷污党的形象。有鉴于此,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反复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持续彰显从严治腐的决心和毅力。习近平指出:“公道正派才能出清风正气,廉洁自律才能塑良好形象”[8],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9]。我们党通过整体设计规划,着眼反腐实效,致力于反腐教育、预防、监督、惩治的一体化、制度化,并及时细化和落实。例如,加强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真抓实干治理“裸官”;稳步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基本完成。与此同时,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机构联动、资源整合、行动协调,打造包括外交、金融、纪检、司法等机构在内的追赃追逃的“猎人联盟”[10]。从2014年APEC部长级会议通过《北京反腐宣言》到G20峰会核准支持《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再到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落户北京,中国不断提升在全球腐败治理和国际法治过程中的参与度、话语权和责任感[11],逐步搭建起内外互联、协作互助的反腐网络体系。在一系列强力举措重击下,反腐倡廉取得阶段性成果。数据显示,在十八大之后到十九大之前的五年间,全国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基层党员干部27.8万人[12],官员腐败得到了有效遏制;一大批涉案外逃人员陆续缉捕归案或畏罪投案。根据2017年人民论坛课题组对全国范围内389000份有效问卷的统计,85.7%的人对反腐工作表示满意,并认为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是新形势下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要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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